《睡魔》:神话的变体与“梦”的二元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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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级英雄影视作品,往往企图将人类带离凡人能力界线,以神话、科幻包裹英雄主义,但《睡魔》反其道而行,将人类所认知的神降格为凡人,藉由让其丧失神性,感同身受凡人的处境来探索人性。影集开篇不到十分钟,便看到这位“无尽使者”被人间魔法师所召唤,囚禁在祭坛上。此时画面构图,从正上方鸟瞰睡魔:戴着骷髅造型的头盔,孱弱如婴孩的苍白躯体包裹着黑袍,蜷缩在魔法阵里。

睡魔的法器之一头盔,致敬了 DC “Golden Age”时期漫画里第一个被创作出来的睡魔角色Wesley Dodds,戴着防毒面具、使用装有催眠气体的气枪让人昏睡,《睡魔》作者尼尔盖曼延续此雏形,创造了头戴相似于防毒面具的骷髅头盔之第四代睡魔。头盔由睡魔取自死神的头骨与脊髓亲手打造,虽然漫画没有清楚交代来歷,但除了威吓作用外,也让人联想到“梦”所代表的超脱现生命限制的概念。当有了这一层象征意义,回头看睡魔被囚的构图,就能清晰看出尼尔盖曼对于梦之使者的具体人设,以及梦在整体作品的定位:头盔超越生死 ; 黑袍意旨希腊神话黑夜女神倪克斯之子“莫菲斯”、夜之梦域的主人 ; 以金线构成的魔法阵,上头画着古代炼金术符号,有月亮、土星、地球、水元素、硫磺、油等标誌着宇宙的元素。综合来看,表明在世界中,儘管“梦”可跨过死亡的阻碍,主宰清醒时刻外的一切,仍旧要服膺于人的控制之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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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集忠实还原漫画中的经典构图,睡魔被人类魔法师施法困在魔法阵里。

为何一介梦神会受到人类的制约?那是因为“它”并非“祂”,而是“无尽使者”。代表了人对于生命中人性相对应的“概念”,因此其存在宇宙中的时光,要比人类看到自然现象而(才)想像出来的神灵更加久远。在尼尔盖曼的梦世界中,“无尽使者家族”包含:梦(Dream)、死亡(Death)、命运(Destiny)、慾望(Desire)、绝望(Despair)、毁灭(Destruction)、狂喜(Delirium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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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魔的手足“慾望”,手中拿着“绝望”的标誌“鱼钩”,让人想起《圣经》中《阿摩司书》写道的:“日子快到,人必用钩子将你们钩去,用鱼钩将你们余剩的钩去。”

《睡魔》与尼尔盖曼的另一着作《美国众神》有着雷同的概念,不论是“概念”还是“神祇”,都要依靠人类的想法与相信才能永久存活,譬如:古印度的湿婆神可能因为时代的更迭而被网际网络之神给取代。但差别在于,神祇摄食人类的信仰来生存,“概念”则是服务人类。因此,总共十集的《睡魔》可以切割成三大部分:与人类起衝突的“破坏”(1-5集)、在人类身上做实验的“交流”(5-6集)、与人类谈条件的“学习”(7-10集),让睡魔的成长故事是思想与心境上,而非一般超英影视强调能力的突破。同时,透过其他“无尽使者”手足的干预,让“概念”彼此交融,才能更贴近于人类,而非各自“概念”所侍奉的原则。

正如尼尔盖曼在其另一作品《好预兆》中描述的:“歷史上重大的胜利或悲剧,大多并非因为人们本质上是善或恶所造就的,而是因为他们本质上是凡人而已。”在他的作品世界观中,戏剧的衝突与趣味,在于人类“概念”模糊的分界以及复杂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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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尔盖曼《好预兆》恶搞《圣经》,让天使与恶魔成为一对莫逆之交,藉此对善与恶的绝对提出质疑,向宗教中宣导的教条抗议。(《好预兆》剧照/IMDb)

“概念”先行的超级英雄娱乐作品

《睡魔》聚焦于“概念性”的意图,不只体现在人物的设置上,剧情推进也倚靠大量睡魔口白,反刍构成事件背后的纷乱人性,进行自我辩证与观念调整。甚至在超英影视作品中少不了的打斗画面,都是以“思想”来进行。在第 4 集〈地狱的希望〉中,让恶魔路西法与睡魔“斗智”,一人先抛出“能攻击对方”的人事物,再由另一方想出能攻击对方提出的想法的任何概念,让概念幻化成具体实质的伤害。

有趣的是,几乎任何物种或是概念,都有其天敌与对立面,因此这样的对决势必会没完没了,抑或是产生了悖论:譬如到了最后一轮,路西法提出了“反生命”,而睡魔则以梦的延伸──“希望”来反击。这形成了如西洋棋中“和局”的“三次重复局面”,亦即相同的局面会出现三次以上。若路西法以“绝望”去攻击睡魔的“希望”,睡魔势必能再以“希望”回击,构成僵局。

从《圣经》的角度来看,有关于路西法的记载仅出现在《以赛亚书》:“明亮之星,早晨之子啊,你何竟从天坠落?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?你心裏曾说:我要升到天上;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;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,在北方的极处。我要升到高云之上;我要与至上者同等。然而,你必坠落阴间,到坑中极深之处。”路西法其实代表着“Morning Star”,即早晨最明亮的那颗星──“金星”,也暗喻着骄傲自负的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,其实与恶魔没有相关性,反而代表的是七宗罪的“傲慢”。是直到《神曲》与《失乐园》才被形塑成与上帝对抗的天使长形象,成为现在世俗所认知的“堕天使”路西法。因此在《睡魔》中,路西法不同于相同宇宙观《康斯坦汀:驱魔神探》里邪魅的形象,而是还原文学作品在其大天使时期所描绘的端庄美丽。此外,“晨星”与“梦神”,白日相对黑夜的“斗智对决”,若让曾经代表“希望”的天使被象征自己的意义给杀死,岂不否绝了自我存在形成悖论?这场对决比起动作对打,关于“存在”的哲学思考更值得玩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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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魔与路西法的“思想决斗”。路西法形象为女性,应是借用了《圣经》里最一开始路西法代表的“Morning Star 金星”,金星从希腊神话来看象征维纳斯女神,有别于许多影视作品中将路西法定位为男性的刻画。

神话故事的变形延伸二元共存性

《睡魔》中的悖论,透过尼尔盖曼挪用变形神话故事,而转变成为一体两面的二元共存。睡魔在梦域中所创造的世界与角色,充满了衝突与和谐。譬如:《圣经》中记载的亚当、夏娃之子该隐与亚伯,捲入了人类第一宗谋杀案,是弑亲的罪孽,在《睡魔》中被设置为不断轮迴的事件,但在憎恨之外,却又多了兄弟彼此理解此为必然结局的慈悲 ; 睡魔的姊姊“死亡”配戴着埃及符号“生命之符”项鍊,象征着子宫、健康、生命力,让死亡不只是个终点,而是如衔尾蛇般生生不息的能量循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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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魔手足“死亡”带着埃及“生命之符”项鍊。

睡魔创造的角色也反应了梦自身的二元性。根据德国作家 ETA Hoffmann 的短篇小说〈Der Sandmann〉(睡魔),睡魔是噩梦,他会将沙子扔进不肯睡觉的孩童眼里,让孩子的眼珠掉落出来,并捡拾回到月球餵养自己的子嗣。这个故事应用到了《睡魔》成为了它创造梦魇“科林斯”的蓝本(科林斯 Corinthian,词语来自“罪恶之城”Corinth,希腊神话中爱神阿芙罗狄蒂神庙所在之处,因庙里有超过被供奉

睡魔创造的梦魇“科林斯”。

睡魔创造出科林斯,同时也捏塑了 Fiddler’s Green 这个梦境中的地理位址,借用了十九世纪英国水手间流传的传说,是水手们死后来生的天堂乐园。在英国作家 Frederick Marryat 的小说《The Dog Fiend》中被形容为:“在提琴手的绿地,在那里成为真正的海员,当他们完成了自己的职责时,那一碗熟酒将焕然一新,并承诺给他们爱与美。”代表了不只是美梦,更是一个比梦境更宏大的“希望”,让梦与恶梦成为能同时共存于同一空间的两个对立概念。

给女神的男仆与妓女,而吸引了大量水手造访而成为了淫荡与金钱氾滥的城市),科林斯酷爱食人眼珠,且自己的眼珠长满了牙齿,背后应是应用了《圣经》的“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”的典故,被创造来製造恐惧与仇恨,但同时是睡魔为了让人藉由恐惧来正视自己,就像是“无尽使者家族”手足所说的,梦是“慾望”与“绝望”的迴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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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魔创造的天堂地 Fiddler’s Green 的拟人化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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